清乾隆八年(1743年),云貴總督兼貴州巡撫張廣泗奏請疏通赤水河。乾隆十年(1745年)四月,經工部議準施工,耗銀38040兩。鹽船抵達茅臺鎮(zhèn),舟行700里。茅臺鎮(zhèn)成為水陸交通物資集散地,與打鼓、永興、鴨溪并稱“黔北四大重鎮(zhèn)”。
川食鹽經赤水河道運入,至茅臺起岸,稱“仁岸”,成為川鹽入黔大口岸之。由于水陸暢通,方商賈云集,運鹽馬幫舟楫絡繹不絕,市場繁榮,成為“蜀鹽走貴州,秦商聚茅臺”,“家惟儲酒賣,船只載鹽”繁華集鎮(zhèn),是黔北物資主要集散。因而度改名“益商鎮(zhèn)”,簡稱“益鎮(zhèn)”。但終因人們習慣稱茅臺,已經難以改變,因而再度改為“茅臺鎮(zhèn)”。
【關于張廣泗】
據《清史稿·張廣泗傳》記載:張廣泗出生年月、地點不詳,卒于乾隆十四年(1749年),為漢軍鑲紅旗人。
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張廣泗由監(jiān)生捐納知府,選授貴州省思州知府,雍正四年(1726年)調任云南楚雄知府。張廣泗曾作過黎平知府,因而對貴州苗疆的情況較為了解。
雍正六年(1728年)朝廷下令開辟苗疆,由鄂爾泰與張廣泗負責,在開辟苗疆過程中,張廣泗主張“剿撫并用”,據記在每開辟一個重要地方,張廣泗都要再親自查勘一番。開辟苗疆在雍正十一年(1733年)結束,但早在雍正七年(1729年)張廣泗便同鄂爾泰在苗疆地區(qū)逐步推行了善后措施,軍事上設立了專門的軍事單位和官員,以維持治安和鎮(zhèn)壓苗民造反;政治上設置了 “新疆六廳”,并以同知或通判作為廳官管理苗疆。張廣泗主持開辟苗疆立了大功,因而被授予了騎都尉世職。
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也即開辟苗疆后的兩年,貴州黔東南“新疆六廳”的苗民因不堪忍受清廷的殘酷剝削而起義反清,義旗一舉,各方響應。義軍直逼鎮(zhèn)遠、思州府城,同時還進占了湖南西部。乾隆即位之初,便將“平苗”看成是當務之急,他下令調時任湖廣總督的張廣泗為七省經略,兼管貴州巡撫事,主持鎮(zhèn)壓苗民起義事宜。張廣泗采取了分化瓦解的策略,即先安撫“熟苗”,集中兵力進攻“生苗”,在成功剿滅“生苗”后再對付“熟苗”,張廣泗這一策略很管用,苗族義軍在與清軍的交戰(zhàn)中屢戰(zhàn)屢敗,不久古州一帶各寨起義苗民全部被清軍鎮(zhèn)壓,張廣泗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就將苗民起義全部鎮(zhèn)壓。但是其后清軍的舉動卻受到了時人的詬病,他們血洗了高定等十三寨,將一千五百多名無辜的苗族群眾戮殺。有很多人認為清軍大肆殺戮是張廣泗下的命令,因而將張廣泗描述成“鎮(zhèn)壓苗民起義的劊子手”,也有學者指出張廣泗與殺人事件無關,反而張廣泗在得知這一消息后十分震驚,并說道:“新疆內地,凡經附逆之寨,逐為稽核,有十去二三者,有十去其五六,并有十去其八九者。統(tǒng)計現在戶口,較之從前,未能及半。”不管怎么樣,這起事件讓張廣泗又一次升官,他被授予貴州總督兼巡撫,世襲三等輕車都尉,但這同時也成為對他的負面評價之一。
《貴州通志》清楚記載其為奉天人:“張廣泗,奉天人,貢監(jiān),乾隆元年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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